时间:2023-09-06 10:25:46
1《广州医科大学学报》对稿件的要求
1.1 稿件内容
稿件内容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要求资料真实、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要求用词准确、语言精炼、语句通顺、重点突出、逻辑清晰。
1.2 基金项目
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注于文章首页左下角,例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编号***)。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1.3 出版伦理要求
1.3.1 抄袭、篡改、伪造、一稿多投及一个学术成果多篇论文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 《广州医科大学学报》对每一篇作者来稿采用万方和中国知网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地进行双重检测,符合以下要求的稿件方能入投稿库,给予编号,并进行后续的审理工作。(1)对于原创性论文,每篇论文的复制比不得大于30%;(2)对于综述性论文,复制比不得超过30%;(3)对于课题论文,因同一课题可根据研究阶段不同而发表多篇论文,通常这些论文中的研究对象和观察指标会在不同论文中存在,但作者对自己论文的复制比也不应超过30%。如出刊后,有读者通知编辑某论文为剽窃论文,编辑部将根据读者提供的证据联系作者工作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此事进行处理。审稿人怀疑论文中存在虚假数据时,会与作者沟通,如作者提供了原始数据或研究记录,证实无伪造行为后可继续审稿。
1.3.2单位推荐信和详细的作者信息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投稿时务请附第一作者资料,包括姓名、职称、最高学历、研究方向、工作单位和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Email等,以便于联系和发展有学科特长的作者担任本刊的审稿专家。
1.3.3审稿人职责论文发表之前,编辑部对论文的内容保密,并不可以它用,如有作者反映相关审稿人有盗用作者论文内容或数据的不当行为,编辑经调查核实后,将永久取消其审稿人身份。
2 《广州医科大学学报》稿件撰写要求
2. 题名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除公知公用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3 《广州医科大学学报》审稿
本刊实行以同行评议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每篇论文经编辑初审后,均要送两位以上专家进行盲审。审稿人系国内外的学科同行,所有发表在杂志上的论文都经过严格的同行评议,编辑部将在作者投稿后3个月内,根据同行评议和编委会终审意见决定稿件的返修、再审、被接受或退稿。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关系造成的利益冲突)。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4 稿件处理周期
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按退稿处理。且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已在非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的论文,不属于一稿两投,但投稿时必须注明。
作者可登陆本刊网站在“作者在线查稿”专区查询稿件的处理进程。对于三审后可以发表的论文,编辑部会将交纳版面费的通知和作者承诺书发至作者邮箱,同时打电话通知作者接收电子邮件。
5 有关著作权事项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超过规定的时间寄回,按新投稿件处理;超过2个月不修回者,视作自动撤稿。来稿一经采用,作者需亲笔签署《广州医科大学学报》论文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和独家代理授权书,该论文的著作权及相关财产权即归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所有。杂志社对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具有专有使用权:汇编权(文章的部分或全部)、印刷权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翻译权、网络传播权、展览权、发行权及许可国内外文献检索系统或数据库的收录权。未经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允许,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如果原文被正当引用,被用于非商业以及遵守许可的其他情况时,其使用、传播和复制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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