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9 15:50:30
来稿须知
一、数字的用法
(一)总的原则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况可以灵活变通,但应保持相对统一。
(二)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例:公元前8世纪 20世纪30年代 1946年2月1日 9时30分36秒 道光年间(1821—) —1850)
1.1 年份不应简写:如:1940年不应简作“四○年”或“40年”,1930—1935年不应简作“1930—35年”。
1.2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昭和16年(1941);1949年10月1日以后中国纪年统一使用公历。
2.物理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非物理量值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同一篇文章应统一)。
例:876千米 600克 45万元 48岁 11个月 30名
2.1 百分数不能简写,如30%-60%不能写作30-60%。
2.2 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不分节;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需表明精确度的除外),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作单位,如:345000000吨,可改写为3.45亿吨或34500万吨,不能写作3亿4500万吨或3亿4千5百万吨;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不应断开移行。
(三)应当使用汉字的情况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
例: 八国联军 第四方面军 二万五千里长征 五四运动 十月十七日同盟 相差十万八千里 七届二中全会
2.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年月。
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 正月初五
3.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
例:天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1860年11月2日) 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1964年10月1日)
4.含有日月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 ”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数字部分用引号标示,但知名度高的简称可不加引号和中圆点)。
例: 五卅运动 九一八事变 五一国际劳动节 “一·二八”事件 “一·一七”批示
一二九运动
5.概数、约数、分数
(1)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使用表示概数,须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必用顿号隔开。
例:二三米 一两个小时 一二十个 四十五六岁
(2)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用汉字。
例:几千年 十几天 几十万分之一 一百几十次
(3)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阿拉伯数字。
例:在去沧州的道路上,分布着大小不一的村落。一个名叫马营的村共25户,仔村仅3户,又有400余户的大村名王墟祠。
(4)分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子、分母中间用斜杠。
例:2/3、1/5
二、标点符号的用法
(一)括号
1.解释、说明,用( )。
例1:“鲁(涤平)率部走平(江)、浏(阳),后入江西。”
例2:例:《统一语言说》(佚名),《中外日报》,1906年9月23日,第1版。
2.补充缺字,用[]。
例1:“今与湘何键、滇卢汉面订计划,决于本[月]底湘滇兵力集中桂边。”
3.标明衍字,用〈〉。
例1:“它底基础一天巩固〈了〉一天,它底势力一天强盛一天……”
4.改正错误,用〔〕。
例1:“帝国主义对于它底势力一天寒〔害〕怕一天。”
(二)注释号与标点符号的顺序
1.注释号与逗号、分号、顿号等句内标点符号的顺序:一律注释号在前。
例1:早在1930年就有人提出,如何使中国“别出机枢,卓然有以自立”①,应当成为中国社会科学者努力的方向。
例2: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底,光绪帝已有心要安置康有为、梁启超①;康有为一派也大发其攻势。
2.注释号与句号、问号、叹号、删节号等句末标点符号的顺序:一律注释号在后。
例1:孙中山迫于此种形势,也不得不向袁世凯表示“暂时承乏,而虚位以待”。①
例2:金毓黻读皮锡瑞《经学历史》,感悟道:“皮鹿门……只知实事求是,不知有门户之争,是最可师法者矣!”①
三、注释规范
(一) 原则与要求
1. 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码,不用尾注。
2. 每一条注都要有独立的注文,不得将散在各处、出处相同的注合并标注,亦不用“同
上”、“同注①”等注法。
3. 一个自然段的引文引自同一出处,在该自然段的最后一并标注出处。连续几个自然段
的引文引自同一出处,在每个自然段的最后标注出处;也可以在第一自然段最后的注释中注明:“本段及以下几段均出自……”。
(二)注释方法
1.普通图书。
标注的项目及顺序为:①责任者姓名与责任性质;②书名;③卷册数;④出版信息;⑤页码。
(1)责任者及责任性质。如果是撰著,在姓名后直接加冒号,如果是编、校注等其他形式,需在姓名后加编、校注等字样;责任性质不同的责任者,中间用逗号隔开;责任性质相同的两个或三个责任者,中间用顿号隔开;有三个以上责任者时,只取第一责任者名字,其后加一“等”字。责任者为机构、团体等时,表示方法与个人责任者同。外文著作的中译本翻译者作为第二责任者置于作者姓名之后;再次征引同一著作时,省去译者姓名。
例1: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页。
例2:朱维铮主编,李天纲等编校:《马相伯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页。
例3: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说明:原版权页题作者名为:丁名楠、余绳武、张振鵾 、沈自敏、李明仁、贾维诚、康右铭 著)
例4.1:A.施阿兰著,袁传璋、郑永慧译:《使华记(1893—1897)》,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3页。
例4.2:A.施阿兰:《使华记(1893—1897)》,第5页。
(2)书名。书名内又含有书名,用单书名号标识;书名中有补充说明时间范围的文字,应放在书名号内;著作含有副题,在首次出现时应与正题一并标注,之后可省略副题;如书名较长,可在首次标注时加括注给出省略名称;不采用“前引书”的标注方式。
例1:戴裔煊:《〈明史·佛郎机传〉笺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0页。
例2: 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35页。
例3.1:桑兵:《国学与汉学——近代中外学界交往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例3.2:桑兵:《国学与汉学》,第10页。
例4:谢伟思著,王益等译:《美国对华政策(1944—1945):“美亚文件”和美中关系史上的若干问题》(以下简称《美国对华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页。
(3)卷册。部分图书的卷册后还有补充说明的文字,可以用括注的形式表示。
例: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4卷(明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页。
(4)出版信息。①同一著作含不同卷册,每一卷册第一次征引时均需注明出版者及出版时间。再次征引同一著作的同一卷册时,省去出版信息。②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的图书应标明出版地点。③影印版的图书要标明是影印版。④出版者及出版时间不完整时,须将所缺项目说明。
例1.1: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
例1.2: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第8页。
例2.1: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页。
例2.2: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2卷,第15页。
例3:刘寿林编:《辛亥以后十七年职官年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影印版,第3页。
例4:冯玉祥:《我的读书生活》,三户图书刊行社,出版时间不详,第12页。
2.析出文献。
(1)文章。标注的基本项目和顺序为:①作者姓名;②篇名;③编者姓名,如与文章作者为同一人,可略去;④书名;⑤卷册数;⑥出版者及出版时间;⑦页码。
(2)文件、档案、书信等。要在所引文档名后用圆括号标注成文时间。日记集要在书名后标出所引内容的成文时间。
(3)图书中序跋、前言、后记、按语、编辑说明等。如果其为作者自己所写,用引号标示于书名之后,如果由别人所写,或虽由作者自己所写,但有单独标题,应作为析出文献标注。
例1:罗志田:《林纾的认同危机与民初的新旧之争》,《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社会与学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页。
例2:《最近政治状况报告》(1927年10月),档案馆编:《政治报告选辑(1927─1933)》,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20页。
例3:《复孙毓修函》(1911年6月3日),高平叔、王世儒编注:《蔡元培书信集》上,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9页。
例4: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第3册,1922年5月14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66—667页。
例5:李鹏程:《当代文化哲学沉思》,“序言”,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
例6:李文海:《〈晚清政治革命新论〉序》,郭世佑:《晚清政治革命新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例7:黄仁宇:《为什么称为“中国大历史”?──中文版自序》,《中国大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页。
3.古籍及方志。
古籍的标注与普通图书基本相同,但成书过程比较复杂的先秦典籍,如四书五经;常用的基本典籍,如二十四史、《资治通鉴》,书名中含有作者姓名的文集,如《陶渊明集》;官修的大型典籍,如《明实录》《大清会典》等可不标注作者。极少数常用经典古籍可只标书名和篇名,用中圆点连接,如:《论语·学而》。有些书籍作者失传,用“佚名”标注。地方志一般不标注作者、版本,只注书名,前面冠以修纂成书时的年号(年代)。古籍及方志的卷次、页码也用阿拉伯数字标示。
例1:光绪《代州志》第3卷,“地理志·物产”,第3页。
例2:民国《番禺县续志》第9卷,“政经三·房捐”, 第10页。
4.期刊。
标注的项目和顺序为:①作者姓名;②文章名称;③期刊名称,港澳台地区的期刊应在刊名前注明出版地点;④卷册号或期号、出版时间,出刊周期短于半月者如旬刊、周刊、日刊等,出版时间精确到日;⑤页码,以栏目、文章单独编辑页码的,在页码后加括号注明栏页或文页,整篇提及不需要加页码。
例1:步平:《改革开放与中国近代史研究》,《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5期。
例2:蒋永敬:《孙中山先生晚年北上与废约运动》,台北《近代中国》第152期,2002年12月,第28页。
例3: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调查部:《十年来上海现金流动之观察》(二),《银行周报》第16卷第41号,1932年10月25日。
例4:《川东官话字母学堂招生》,《广益丛报》第5年第13期,1907年8月7日,第12页(栏页)。
例5:顾颉刚:《中学校本国史教科书编纂法的商榷》,《教育杂志》第14卷第4号,1922年4月,第14页(文页)。
5.报纸。
标注的基本项目和顺序是:①作者姓名;②文章名称;③报纸名称,有同名的报纸应在报纸名称前标明出版地点;④出版年、月、日;⑤版次。栏目名如需标示,放在出版时间后,用引号标出。影印版按图书方式标注。
例1:天仇:《自由与秩序》,《民权报》,1912年3月28日,第2版。
例2:《江苏省党务报告》,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3月21日,第6版。
例3:《科举谈》,《申报》,1912年2月12日,“自由谈”,第8版。
例4:《说国债》,《申报》第57册,1897年10月3日,上海书店1983年影印版,第195页。
6.外文文献。
原则上全部使用外文及外文一般注释格式。
(1)图书。标注的基本项目及顺序为:①责任者姓名,名在前(可简写),姓在后;②书名,如书名较长,再次征引时可只标注书名主要部分,其余略去;③卷册数;④出版地、出版者及出版时间,用圆括号括起,同一著作只在首次出现时标注;⑤页码。
(2)编辑图书。标注的基本项目及顺序为:①作者姓名;②篇名;③编辑者姓名,单个编者姓名后加(ed.),合编加(eds.);④书名;⑤卷册数;⑥出版地、出版者及出版时间;⑦页码。
(3)期刊、报纸。标注的基本项目和顺序是:①作者姓名;②析出文献名称,用双引号括起;③期刊、报纸名称,用斜体;④刊物卷册号与期号;⑤出版年、月、日。
所引文献在原书不跨页,表示方法为“p.×”),引文跨页或散见两页以上,表示方法为“pp. ×—××, ××”);注释中纯系英文,句末用英文句点,如中英文混用,句末用中文句号。
例1: D. H. Perkins,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 1368-1968 (Chicago: 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 1969), p.66.
例2:Jin Qiming and Li Wei, “China’s Rural Settlement Patterns,” in Ronald G. Knapp(ed.), Chinese Landscapes: The Village as Place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2), pp.17-18, 20.
例3:转引自Timothy Brook, “The Tokyo Judgement and the Rape of Nanking,”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60, No.3(2001)。
例4.1: Michael Sheng,Battling Western Imperialism:Mao,Stalin,and the United State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7),p.186.
例4.2:Michael Sheng,Battling Western Imperialism,pp.186-188.
例5:菊池一隆「日中15年戦争論再考」、歴史科学協議会編『歴史評論』第五九六号、1997年9月、4頁。
例6:小沢一郎『日本改造計画』、講談社、1993年、185頁、187頁。
例7:三千一郎「戦争責任と民族性」、『東京朝日新聞』夕刊、1938年12月1日。
7.未刊文献。
(1)档案。
中文档案标注的项目和顺序是:①文件名称,加书名号;②时间;③藏所;④全宗名称;⑤档案编号。档案编号依照原档案编号格式标注。
例1:《傅良佐致国务院电》(1917年9月1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1011/5961。
例2:《外交部致顾维钧电》(1947年6月27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00038589A。
例3:《顾维钧致外交部电》(1947年8月23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外交部档案,11-01-02-15-07-010。
外文档案标注格式参照各档案馆要求和该语种通行格式标注。
例1: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1000012800、太政類典?第二編?明治四年~明治十年 第八十五巻(国立公文書館)。
例2: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938800(第58画像目から)、共産党宣伝関係雑件/対日宣伝関係 第三巻(A.3.4)(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例3: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4996400、自昭和5年1月~至昭和6年12月「來翰綴(陸普) 第1部」(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2)手稿。征引未出版的手稿时,要标明藏所,藏所后加一“藏”字。
例1:陈序经:《文化论丛》(手稿),南开大学图书馆藏,第1页。
例2:《蒋介石日记》(手稿),1948年8月6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下同。
(3)学位论文。征引未出版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要标明作者、文题、学位论文等级、学位授予机构、时间及页码。
例: 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2000年,第67页。
(4)会议论文。征引未出版的会议论文中的内容,要标明作者,文题,会议名称(用双引号括起)、地点及时间。
例:中岛乐章:《明前期徽州的民事诉讼个案研究》,“国际徽学研讨会”论文,安徽绩溪,1998年。
8.网络资料。
摘引互联网上资料,必须核实内容,标明网址及下载日期,引用者自行保留网页。
例:《霍揆彰致国民军务局转呈蒋主席电》(1946年7月13日),转引自《台湾“蒋介石档案”中的闻一多被刺事件资料(二)》,《闻一多研究动态》第85期,2010年6月,近代中国研究网:http://jds.cass.cn/Article/20100625102224.asp,2010年6月21日。
四、其他
(一)课题项目
课题项目名称用双引号括起,项目编号放圆括号内。
例: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代中国人对日本的认识与态度”(06JJD770012)的中期成果之一。
(二)政协文史资料
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全国政协”、“××省(市、县)政协”等,内部出版的政协文史资料须注明编印年。
例1:张治中:《第五军参加淞沪抗日战役的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37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5页。
例2:曾克林:《回忆党对争取东北的战略决策》,《沈阳文史资料》第3辑,沈阳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2年编印,第16页。
(三)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及其续编、三编,须在书名后标出总顺序号
例:王照:《小航文存》,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65),台北,文海出版社
1969年版,第141页。
(四)1989年中华书局版梁启超《饮冰室合集》,须标出各集名称及卷数
例: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
57—58页。
(五)《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须标出辑数、编数及分类名称和册数
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1),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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