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8 16:04:01
来稿须知
《国际生物制品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医学会和上海生物制 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本刊重点介绍国内外生物制品学领域的新进展、新动态、新技术和新成就,内容主要有病毒和细 菌等病原体疫苗、肿瘤疫苗和其他非传染病疫苗、微生态制剂、抗毒素和抗血清、血液制品、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免疫治 疗制品、诊断制品以及生物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检定和临床应用。本刊以从事生物制品、生物技术及相关学科工作 和研究的科技人员、卫生防疫工作者、临床医师和医药院校师生为读者对象,设有述评、综述、论著、短篇论著、病例报告、 学习交流、国际会议介绍等栏目。 1 对来稿的要求 文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 1.2 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通顺、重点突出。论著主要报道相关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应用经验。稿件格式为:题名、 作者、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关键词、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10~15条)。综述 是对相关领域内某一问题的研究现状进行客观归纳和陈述。应尽量选择 5 年以内的文献进行综述。稿件格式为题名、作者、摘 要、关键词、正文(正文中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 1、1.1、1.1.1、1.2……顶格书写)、参考文献(30~50条)。论著和综述均要求 附英文题名、作者、单位(到科室)、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国名、摘要和关键词。 1.3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 (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 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 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 1.4 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RNA、HBsAg、CT等。尚未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 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可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英文全称和缩略语。 1.5 统计学符号:按 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1.6 计量单位:执行 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 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 3 版(人民军医出版社 2001年出 版)。 1.7 文字: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 2010年 12月 24日发布的《关于 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 1992 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以 2013 年 6 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 1.8 图表:图表应有序号和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 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线表(表顶线、表头线和表底线),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如 t 值、P值),则在该行上面加 1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图表均随文排。图需要附上原始文件(如.xls、.jpg等)。 1.9 数字用法:执行 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1.10 数字出版信息:除转载和消息类稿件外,其他文章均需标注数字对象标志符(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DOI)。DOI由本刊 编辑部为决定刊载的论文标注于每篇文章摘要之后。参照 IDF 编码方案(美国标准 ANSI/NISO Z39.84—2005)规定,本刊标注 规则如下:“DOI:统一前缀/学会标识.文献类型.CN 号-稿号”,即“DOI: 10.3760/cma.j.cn311962-yyyymmdd-zzzzzz”。 1.11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 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 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一般不作为文 2献引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不应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 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 3 人全部著录;超过 3 人只著录前 3 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 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 题名后请标注文献类型标志。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 GB/T 3469—2013《信息资源的内容形式和媒体类型标识》。 外 文 期 刊 名 称 用 缩 写 , 可 以 采 用 国 际 医 学 期 刊 编 辑 委 员 会 推 荐 的 NLM′s Citing Medicine(http://www.ncbi.nlm.nih.gov/books/NBK7256)中的格式。中文期刊用全名。对有 DOI 编码的文章必须著录 DOI,列于该条文 献末尾。示例如下: 期刊:Lee LH, Frash CE, Falk LA, et al. Correlates of immunity for pneum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s [J]. Vaccine, 2003, 21(17/18):2190-2196. DOI: 10.1016/S0264-410X(03)00025-2. 书籍:(1)吴阶平,裘法祖,黄家驷. 外科学 [M]. 4 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79:5-9. (2)诸骏仁. 昏厥与休克 [M]//董承琅,陶寿淇,陈灏珠. 实用心脏病学. 3 版.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561-585.1.12 临床试验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 WHO 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 号排印在中、英文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为标题(字体、字号与摘要的其他小标题相同),写出 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机构名称和注册号间用“,”间隔。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 CONSORT(Consolidated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声明(http://www.consort-statement.org/home)列出的基本要素。 1.13 统计学方法:尽可能详细描述,包括有关统计研究设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统计结果的解释和 表达等具体内容。 1.14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 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 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1.15 作者署名: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 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 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 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 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证明。作者名后用上角码编号,同时作者单位前均冠 上编号,作者与作者单位通过编号对应,并注明通信作者及其 Email 地址。 1.16 利益冲突: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有或无利益冲突均需在文后、参考文献前注明。 1.17 基金项目: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的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双语著录,中、英文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 关键词下。如“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2013CB532002),Fund program:National Key Basic ResearchProgram of China (973 Program)(2013CB532002);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Fund program: National Natural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30271269)”。在同等情况下,基金论文将获得优先审稿与发表。 2 投稿方式 稿件请通过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远程稿件管理系统(http://cmaes.medline.org.cn)投送,注册为作者后选择本刊,阅读本刊稿 约,下载并填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授权书》寄至本刊编辑部。若论文涉及基金项目,需附批文复印件。来稿需经作者 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切勿一稿两投。投稿时必须注明该文稿是否已 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此三种 3情形不属于一稿两投。 3 审稿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 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时,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4 稿件处理时限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 3 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 则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作退稿处理。 5 有关著作权事项 5.1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 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 1 个月未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5.2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全体作者亲笔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授权书》后,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 终端、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 得转载他处。 5.3 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相关发表费用。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 形式出版稿酬),赠送当期杂志 1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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