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05 10:20:41
【申请书内容规范】
在撰写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包含任何涉密或敏感信息。申请书中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部分,必须保证原创性,严禁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案或具有完整语义的文字表述。同时,严禁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相关规定。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责。
【个人信息科研诚信要求】
科学基金项目应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申请,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还需对所有主要参与者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的学位信息应与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学位获得时间以证书日期为准。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正式聘用的职称信息。若为内聘职称,依托单位需具备相应职称评定资质。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实际信息,严禁伪造。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仅填写最高职称而省略中间职称,如“1986年至今教授”。同时,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或漏填。若申请人为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需在个人简历中如实填写,并按“申请条件与材料”部分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要求】
针对不同科学部的项目申请,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要求如下:
化学科学部和交叉科学部:
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作为附件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涉及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科技安全保障承诺(作为附件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项目获批准后,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需重新提交更改后的科研伦理审核证明及科技安全保障承诺。
交叉科学部还特别要求,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符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地球科学部:
从事科学研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生物学和毒理学等领域的研究中,需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研究的申请,需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审核证明。项目获批准后,若更改研究计划,需重新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证明。
信息科学部: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审查意见。
生命科学部:
从事科学研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生物医学领域的研究中,需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尊重国际公认的生命伦理准则。
涉及高致病性病原生物操作的研究项目,需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生物安全条件下方可申请。
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需遵守国家动物福利与科技伦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需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
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学研究的项目申请,需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审核证明。
境外机构或个人与国内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涉及人的伦理学相关研究项目,需出具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审核证明。
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研究项目,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程序。
项目获批准后,若更改研究计划,需重新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
医学科学部:
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书中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提供情况】
化学科学部和交叉科学部要求:涉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申请人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科技安全保障承诺(作为附件上传承诺的扫描件)。项目获批准后,若更改研究计划,需重新提交科研伦理审核证明及科技安全保障承诺。
生命科学部要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生物操作的研究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生物安全条件下方可申请。
医学科学部要求:涉及病原微生物、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人类遗传资源研究以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均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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